采购公告(NMA2016010)


2024-03-29

为更好地对美术馆周边绿化(面积共计2960平方米)进行养护,我馆拟委托一家专业绿化公司负责馆周边绿化养护工作。

一、要求

1、有专人负责养护,具体工作包括除草、修剪、补种、施肥、灌溉、除虫、枯枝清理等。

2、人员到场率每周不少于3天,遇美术馆重要活动期间,需增加养护频率,费用不另算。

3、所报价格含人工费及300元以内的苗木费用,超过300元的苗木费用另算。

4、养护公司派员到我馆实地勘察现场,确定价格(按年报价)。

5、养护公司负责我馆周边绿化管理,出现种植苗木非人为因素死亡的,由绿化公司负责补种。

6、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

二、本采购公示周期为2016.10.10-2016.10.20日,供货商需在采购公示期内负责报价,采购公示期结束后的报价无效。

设备信息部

采购联系人: 乐大巍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6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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