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宁波)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征稿通知


2024-03-29

第三届全国(宁波)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征稿通知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 发布时间:2020/6/28 16:58:23


为进一步推进中国综合材料绘画艺术的发展,中国美术家协会决定2020年12月举办“第三届全国(宁波)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展览鼓励广大艺术家以弘扬中华文化为己任,反映伟大时代的文化特征和精神风貌,在创作中不断创新,推出更多个性鲜明、形式独特的精品力作,为繁荣当代美术贡献力量。现将此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综合材料绘画与美术作品保存修复艺委会、浙江省美术家协会、宁波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宁波美术馆
二、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范迪安
主 任:徐里、许江、李军、胡伟
副主任:马锋辉、赵雁君、郁伟年、魏祖民
秘书长:李伟、唐承华、骆献跃、杨劲
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列)王敏杰、孙佩梁、韩利诚、谢安良
办公室主任:咸艺、唐承华(兼)、韩利诚、谢安良
办公室副主任:贺绚、孙佩梁
展览编辑:赵昆、姜浩宇、胡卫
三、评选委员会: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遴选专家组成。
四、展出日期:2020年12月
五、展出地点:宁波美术馆
六、展出规模:本次展览展出入选作品260件。
七、参展要求
1.尺寸:作品装框后高不超过3米、宽不超过2米,重量60公斤之内。
2.初评:参展作者需提供送展作品照片一张(10寸以上)及含作品电子版照片的光盘一张(5MB以内),照片背后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以收件地邮戳为准。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沙滩一号院32号楼中国美协,邮编:100083,收件人:赵昆,信封备注:综合材料绘画,电话:010-59759687。
3.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公布。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须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展览名称,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4.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复制自己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并在中国美协网站进行公告,取消其参展资格。中国美协现已启动评选识别排重系统,与历次展览参展作品进行排查,凡重复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5.参展作品谢绝合作。
6.送展作品限架上作品,宜墙面悬挂,作品须具备最终展示状态。异形、未配外框及使用易碎材料的作品,如接展方通知,作者需参与布辙展工作,作者差旅费自理。参加复评作品送件一律使用坚固木质包装箱,以保证退件时使用(不接收简易包装作品)。参展作品如因自行包装不善导致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因自身不稳定或不牢固发生破损、脱落、变形及其他变化,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但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展览过程中,因作品自身状态不稳定发生脱落、变形等类情况,组委会将及时通知作者进行维护或修复,并自行负责展后装箱运输事宜。
八、作者待遇
1.该展入选作品前60名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中国美协会员的一次条件。
2.展览结束后作品退件。
3.展览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一本。
4.组委会向参展作者颁发证书。
九、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十、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展览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国美术家协会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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