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术馆2011年度喷绘服务招标公告


2011-04-28

宁波美术馆就2011年度喷绘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市内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

宁波美术馆2011年度喷绘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宁波市城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合法经营范围;
3、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相配套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服务的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在2010年以来完成过十个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须将以下资质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一份,并加盖红章,密封后进行投递。

1、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4、公司经营场所证明:面积说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5、公司主要业绩、设备及技术实力;
6、服务承诺书。

四、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10:00
3、开标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10:00
4、开标地点:宁波市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会议室

六、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宁波美术馆
2、联系人:张乐平
3、电话:0574-87643222-2403


详情查看

附件 喷绘服务招标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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