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2
宁波美术馆就2012年度喷绘制作服务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市内投标人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 招标项目的内容
宁波美术馆2012年度喷绘服务
二、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宁波市城区(海曙、江东、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2、 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的合法经营范围;
3、 具有本项目所采购服务相配套的维护保养能力(包括拥有本次所要求出售服务的专用设备和技术人员);
4、 在2011年以来完成过十个以上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人须将以下资质材料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一份,并加盖红章,密封后进行投递。
1、 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人章);
4、 公司经营场所证明:面积说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5、 公司主要业绩、设备及技术实力;
6、 工商企业信用等级认定证书;
7、 服务承诺书。
四、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9:0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10:00
3、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0日上午10:00
4、 开标地点:宁波市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会议室
六、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宁波美术馆
2、 联系人:张乐平
3、 电话:0574-87643222-2403
附件 喷绘服务招标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