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3
为确保我馆绿化正常生长,特此对我馆绿化进行保养,保养面积合计2800平方米。本次采购预算金额7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废标。
一、保养要求:
1、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加土扶正、树桩绑扎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
2、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二、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3、提供易损、平时需经常性补种绿化的品种、单价一份;
4、报价格式:按浙江省园林绿化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报价;
5、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宁波美术馆设备信息部;
三、质保要求
保养期内:绿化要求完整完好。
四、保养期
一年
五、中标原则
1、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本馆相关规定,总价低于5万元的采购,若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单位数量仅为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若总价大于等于5万元的采购,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单位数量不到三家,则为流标。
六、费用结算
按合同付款
七、其他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绿化保养方案,保养方案经本馆确认后,中标单位与本馆签订保养合同,安排保养;
2、投标时,甲乙双方已约定,保养中的安全措施由保养单位自行落实保障,实际保养时需服从我馆安全保卫部的安排;
3、保养单位负责绿化垃圾清运,保养期间场地不得堆积保养垃圾、材料等,保养单位自行负责材料保管工作。
八、公示周期
本采购公示周期为2017.10.23-2017.10.31日,投标单位需在采购公示期内负责报价,采购公示期结束后的报价无效。
设备信息部
采购联系人:陈永明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61708
地址:江北区人民路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