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为改善广场环境,我馆决定补种桂花树、红豆杉,请供应商报价。本次采购预算金额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视为废标。
一、要求
1、树高2.5米左右,与广场现有绿化相协调,树形饱满;
2、数量:桂花树(金桂)5棵、红豆杉5棵;
3、桂花树要求桂花香气浓,离地30cm直径12cm以上;红豆杉离地30cm直径8cm以上;
3、供应商负责供货、种植、质保期内养护。
二、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3、报价格式:按浙江省园林绿化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格式报价;
4、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宁波美术馆设备信息部;
三、质保要求
质保一年,一年内树木死亡的需免费重新种植。
四、中标原则
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五、费用结算
种植完毕,验收后,付至合同款的95%,合同尾款在质保期结算后付清。
七、其他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供种植方案,种植方案经本馆确认后,中标单位与本馆签订供货合同,安排供货;
2、投标时,甲乙双方已约定,供货中的安全措施由供货单位自行落实保障,实际供货时需服从我馆安全保卫部的安排;
3、供货单位负责种植产生的绿化垃圾清运,供货单位自行负责材料保管工作。
八、公示周期
本采购公示周期为2017.10.27-2017.11.3日,投标单位需在采购公示期内负责报价,采购公示期结束后的报价无效。
设备信息部
采购联系人:陈永明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61708
地址:江北区人民路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