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展指南


一、申请展的定义

申请展是指由个人或单位申请使用宁波美术馆(以下简称我馆)的展览场馆所举办的各类艺术展览,包括艺术家举办的个人展或集体展,艺术创作单位或艺术教育单位举办的团体展等。

二、申办程序

  1. 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向我馆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展登记表》。
  2. 提交艺术家的艺术简历和拟办展览的全部资料(含作品图片或画册和图像、前言及相关文字)以及展览策划方案。
  3. 提交艺术家本人或办展单位准备在展出期间作宣传的全部资料以备统筹安排。
  4. 经我馆展览评审会议同意后,办理以下手续:
    • 由我馆代表和申办展览方代表签订办展协议书,协议书中包含:
      1. 展览名称;
      2. 展出场馆、展出时间;
      3. 主办单位;
      4. 展品数量、展品价值、保险金额、运输方式;
      5. 场地租金、其它办展费用及付款日期和办法;
      6. 宣传事宜;
      7. 安全保卫事宜;
      8. 布展撤展及设备等事宜。
    • 签署协议书后,交付预付款50%,余款布展前交清。
  5. 国际性展览或展出中有外籍艺术家、外籍作品的,须按照涉外展览的法律、法规执行报批程序:
    • 报批工作由展览举办单位执行,我馆提供必要的协助;
    • 报批材料需要同时提交给我馆;
    • 经批准后,协议书方能生效。

申请办展请致电:0574-87643222-2403

申办材料请发至邮箱:exhi@nma.org.cn

申请展登记表 点击下载


作品清单填写(主要用于作品说明标签制作)

  1. 如模板内所述项目无内容的,可留空
  2. 如需额外增加项目,请在表格最右侧添加
  3. 填写时切勿输入半角标点符号,必须使用 全角 标点符号
  4. 填写完毕请发送给展览编辑

作品清单模板 点击下载


宁波美术馆 Logo

点击下载


展览编辑

  • 单昊:0574-87643222-2406
  • 俞轶妮:0574-87643222-2407
  • 帅祥坤:0574-87643222-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