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9
为保障宁波美术馆室内环境质量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18883-2020规定的要求,决定对馆内指定区域进行空气净化。
一、服务内容
1、施工区域总面积:1479平方米。
2、净化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和TVOC(总挥发性有机物),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18883-2020规定的要求。
二、报价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企业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份
2、报价清单一份。
三、中标原则
1、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四、费用结算
完成服务,提供检测报告后付清款项
五、报价时间:2020.11.9-11.17(逾期无效)
六、联系人:乐老师,8876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