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术馆临时脚手架搭建工程采购公告


2017-10-13

为满足第二届全国(宁波)综合材料绘画双年展复评需要,需在临时场地浙江纺织学院搭建脚手架,现邀请相关单位参与搭建,请有意向搭建的单位报价。

一、搭建要求

1、脚手架材质钢管;

2、结构按评审要求现场确定;

3、搭建单位负责钢管及配件的搬迁、运输、安装、拆除。

4、搭建基本要求

(1)搭建、使用时间:一个月左右

(2)搭建后安全、牢固

(3)中途若有变更,搭建单位需及时跟进。

5、搭建、使用中,如遇我馆临时安排或其他不确定因素影响,搭建方需严格服从我馆安排。

二、报价资料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价时提供营业执照;

2、单位信誉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3、提供施工技术方案承诺书一份;

4、报价格式:见《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如涉及其他子项,请报价单位自行补充表格,完成报价;

5、以上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宁波美术馆设备信息部;

三、工程质保要求

本工程质保期:从搭建起到清场止。

四、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后,搭建10个工作日内完成(每天施工时间:上午9点至下午5点),使用结束后拆除、搬迁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中标原则

1、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本馆相关规定,总价低于5万元的采购,若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单位数量仅为一家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单位,若总价大于等于5万元的采购,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单位数量不到三家,则为流标。

六、费用结算

1、按实结算;

2、拆除、搬离后一次性付款。

七、其他

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施工技术方案,施工技术方案经本馆确认后,中标单位与本馆签订施工合同,安排施工;

2、投标时,甲乙双方已约定,施工中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自行落实保障,实际施工时需服从我馆安全保卫部的安排;

3、施工单位负责垃圾清运,施工期间场地不得堆积施工垃圾、材料等,施工单位自行负责材料保管工作。

八、公示周期

本采购公示周期为2017.10.13-2017.10.20日,投标单位需在采购公示期内负责报价,采购公示期结束后的报价无效。

设备信息部

采购联系人: 陈永明

联系电话(传真):0574-87661708

地址:江北区人民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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