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美术馆就2017年度展览设计服务服务采购项⽬以公开招标⽅式,邀请合格的市内投标⼈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 招标项⽬的内容
宁波美术馆2017年度展览设计服务
⼆. 投标⼈资格要求
- 有独⽴承担民事责任能⼒的在宁波市城区(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六区)内注册的企业法⼈或其他组织;
- 具有本项⽬所采购服务的合法经营范围;
- 具有独⽴的设计团队;
- ⾃2014年初以来完成过⼗个以上同类项⽬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须将以下材料与相关证明⽂件复印件或原件,并加盖公章,密封后提交。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法⼈代表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法⼈章);
- 公司经营场所证明:⾯积说明、租赁协议、产权证明(复印件);
- 公司主要业绩、设备及技术实⼒证明;
- 报价表(见附件⼆);
- 服务承诺书(见附件三)。
四. 其他
- 本次招标必须有三家以上投标⼈投标⽅能开标,如未满三家,则顺延本次招标,顺延时间另⾏通知;
- 如顺延后依然未满三家,则本次招标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来源采购;
- 采购⼈对服务商进⾏考核评分,考核分低于60分四次以上的,不得参加下⼀年度服务竞标;
- 上⼀年度因考核分低于6分四次以上的,不得参加本次服务竞标;
- 经招标⼈研究,认为服务商服务质量良好的,可以顺延服务合同。
五. 本次招标在本招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并且带⾝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 投标截⽌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递交投标⽂件时间:2017年5⽉22⽇上午9:00-10:00
- 投标截⽌时间:2017年5⽉22⽇上午10:00
- 开标时间:2017年5⽉22⽇上午10:00
- 开标地点:宁波市⼈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 会议室
七. 采购⼈地址和联系⽅式
- 采购⼈名称:宁波美术馆
- 联系⼈:张乐平
- 电话:0574-87643222-2403
宁波美术馆2017年度展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