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0-16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富士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士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报价产品均须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设备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的质保期。
2.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性能故障,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须按顺序装订并密封,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询价函;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
3.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清晰列明本次采购所有货物的单价、总价。报价为含税价,须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仅接受快递或专人送达的纸质报价文件。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我单位办公室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3.封装要求:所有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一个信封或包装内。
七、评审及成交标准
1.评审方法:在符合全部采购需求、资格要求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中,按有效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出相同最低有效报价,且该报价为有效最低价的情形,则本轮询价无效,我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
八、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交付并确保可投入使用。鼓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更短的交货期。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22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43222-2108
十、其他
1.无论成交与否,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2.我单位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