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富士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询价公告


2025-10-16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通过公开询价方式采购富士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一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富士数码相机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3.最高限价:人民币32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报价产品均须为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质量标准)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所有设备提供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壹年的质保期。

2.服务响应:质保期内出现任何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性能故障,供应商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文件组成

报价文件须按顺序装订并密封,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询价函;

2.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

3.报价单:格式自拟,须清晰列明本次采购所有货物的单价、总价。报价为含税价,须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税费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4.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方式:仅接受快递或专人送达的纸质报价文件。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以我单位办公室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3.封装要求:所有报价文件应密封在一个信封或包装内。

七、评审及成交标准

1.评审方法:在符合全部采购需求、资格要求且未超过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中,按有效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报出相同最低有效报价,且该报价为有效最低价的情形,则本轮询价无效,我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

八、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产品的供货、交付并确保可投入使用。鼓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承诺更短的交货期。

九、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22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43222-2108

十、其他

1.无论成交与否,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2.我单位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询价函(参考).docx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调查表(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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