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的通知


2024-03-29
各县(市)区美协、市直有关作者:

为弘扬主旋律,集中美术名家创作可视重大历史题材。2014年8月,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正式启动,这是我市首次开展的大型美术创作工程,也是推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宁波历史文明的重大文化创意工程。“宁波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作品创作的形式以大幅中国画、油画、版画和水彩为主,从已确定的48个创作题材中选取35个进行创作,全部作品须在2017年3月以前完成。

根据工程进度与程序,现在向全市各美术家公开征集申报,由申报美术家自行选择一个题材进行创作。申报美术家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二级美术师或全国美协会员;

2、入选过中国美协主办的全国性美术展览;

3、参加过全国其它省市重大历史题材的创作;

4、在人物画创作领域具有一定影响。

申报者需认真填写《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创作题材申报表》,可在宁波市文联网站http://www.nbwl.org.cn/和宁波美术馆网站//www.nma.org.cn/下载,并于2015年6月15日之前寄至宁波市人民路122号宁波美术馆,邮编:315020,联系人:魏惠东、王榕,联系电话:87661702。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者进行审核、评选,入选者将电话通知进行创作,未入选者不另行通知。

附:

1、《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初拟题材》

2、《宁波市重大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主题简述》

3、《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创作题材申报表》

宁波市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组委会

2015年5月14日

附件 ??????????????????????????????.doc

附件 ?????????????????????????????????????.doc

附件 ?????????????????????????????????????.doc

  • 分享: